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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mruapliranidas on Dec 30, 2023 20:18:41 GMT -8
一般来说,其他立法提案只需在国会参众两院一轮内获得批准,而拟议的宪法修正案 (PEC) 必须在两院审议两次(两轮),总共四票。如果四票全部通过,该提案将被视为获得批准。如果您在其中一项中失败,它将被拒绝并存档,使您受到第 60 条第 5 款的限制(在同一立法会议内不可重复)[1]。 斯帕卡然而,宪法中没有明确要求各轮投票之间有时间间隔,但法规中规定了这一有益的措施[2]。 问题在于是否有可能通过所谓的“间隙休息”或“特殊日历”(在不考虑监管间隔的情况下对两轮 PEC 进行投票)来克服这一监管规范。有些人认为,这个问题仅仅是一个团问题,一个真正的内部问题,议会将拥有审议的主权。事实上,根据 ADI 第4,425 /DF 号的判断,STF 与这一论点是一致的,当时决定: 联邦宪法并没有规定批准宪法修正案的两轮投票之间的最短时间间隔(CF,第62条第2款),因此没有客观参数来指导司法审查改革主要法律的政治意愿的坚定程度。 法干预是政治进程的核心,是立法权代理人典型行动的真正根源,必须在文本中得到强有力和明确的支持。联邦宪法规定。不存在对巴西宪法的正式冒犯。” [3] 我们不同意这种理解,我们希望 STF 能够尽快对其进行审查。两轮规 WhatsApp 号码 则的存在是有原因的:允许对 PEC 的主题进行更仔细的辩论,包括允许社会向其代表施压,最终改变第一轮和第二轮投票之间的投票。因此,对最小间隔的需要——可以由《内部条例》予以遵守和定义,但不能不尊重——在我们看来,这似乎是正当立法程序的宪法原则和民主原则的直接衍生[4]。 因此,文森佐·隆吉将其描述为解释和发展宪法文本的监管规范,从而整合了正当立法(宪法)程序的概念[5]。事实上,如果可以不间断地进行,或者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决定之间只有几分钟的时间,那么原选民要求两轮讨论和投票是没有意义的。 按照同样的推理思路,Gabriel Dezen Júnior 指出: “决定 PEC 分两轮投票的宪法规定不仅仅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数字形式。 相反,它与需要放弃必要的成熟规则的认识有关,这些规则旨在强加于宪法问题,权衡其法律规范效果,并从根本上反思宪法形式变迁的原因和影响。” [6] 同样,请查看 Heraldo Pereira de Carvalho 关于该主题的著作中的课程和详尽的分析[7]。 事实上,这一最短间隔要求是为了保证(或至少试图保证)PEC 不会仓促获得批准。该修正案的有效性在国会两院受到的影响很小,因为正如教授所言。Victor Marcel Pinheiro,在ConJur的另一专栏中: “适当的立法程序被理解为一项更全面的宪法原则,其中包含与立法程序有关的其他原则和规则,并规定了政治决策必须在最少反思的情况下并在不受不当外部影响的环境中进行的要求。” [8] 事实上,在地方层面,一些州宪法明确要求各轮修正案之间的最短间隔。在的问题;间隙的存在本身就是第 60 条第 2 款规定的两班制规则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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